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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办事指南
2025-08-28 02:41:36 点击量:

  单位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

  1.省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4.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

  5.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7.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受理。

  1.单位申请。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在郑省属及以上单位可向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资料审核。相关部门(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3.考察评估。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专家评估意见。

  4.公示认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初次认定的见习单位及其见习岗位计划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经复查合格的,可延续两年。复查按照见习单位审核认定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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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需提供河南省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以及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实名注册登录后,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创业”模块申请。

  个人创业“一件事”集成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纳税人信息确认、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等服务。

  个人创业“一件事”集成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纳税人信息确认、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等服务,申请人可选择其中或多个事项进行办理。

  淅川县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西峡县拟申请认定就业见习的单位可到西峡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窗口,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社旗县拟申请就业见习单位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补贴。

  高校毕业生线上可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线下可到南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发起申请。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申请或线下窗口申请两种途径办理就业“一件事”事项。可联办事项见正文。

  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就业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申报办理,或者自行申报办理就业“一件事”相关业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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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

  1.省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受理。

  1.单位申请。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在郑省属及以上单位可向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